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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县招商动镇格

    信息发布者:野狼战队
    2017-07-20 17:49:54   转载

    镇雄县委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,县政府三位副县长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。县委常委会、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招商引资工作,县招商引资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例会,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汇报,掌握招商引资工作动态,研究解决招商引资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。


    完善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机构。在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中,镇雄县原确定在县经科局加挂对外经济合作局牌子,为更有利于工作,今年4月20日,县委常委会重新明确镇雄县对外经济合作局人、财、物相对独立,设领导1正2副,下设“四股一室”,核定编制15名,并解决了招商引资办公场所、工作经费等问题。


    实行领导联系制度和目标责任管理。针对具体招商引资项目,镇雄们实行县级领导挂钩联系,同时,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,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及其领导责任,督促部门和干部主动履行职能,积极作好服务。此外,县人大、县政协适时组织调研视察,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;县纪检部门加强监督,对“吃拿卡要”和推诿扯皮等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的人和事,进行严厉查处。


    规范招商引资行为。凡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,需报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;投资 5000万以上的项目,需报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。对长期履约不到位、项目进展缓慢、占有资源比较大又没有深加工的项目,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报县委、县政府确定后,一律废除已签协议,重新启动招商引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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